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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作者在本单位作业的年限,西青劳务派遣公司,每满一年付出一个月薪酬的标准向劳作者付出。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核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作者付出半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偿。
劳作者月薪酬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三倍的,西青劳务派遣机构,向其付出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员工月平均薪酬三倍的数额付出,武清西青劳务派遣,向其付出经济补偿的年限不超越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薪酬是指劳作者在劳作合同免除或许停止二个月的平均薪酬。


劳务派遣组织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劳动力交易行为的中介机构。
劳动者本可以与实际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享有同其他劳动者平等的待遇,由于劳务派遣,使得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人为隔开,往往会造成对劳动者利益的损害,并使劳动者组织工会的团结权和职业稳定权受到制约;同时也为用人单位规避劳动法创造了空间。

特别是派遣组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远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二者之间的关系复杂得多,一旦出现争议,处理难度很大,维权成本很高,不利于劳动者维权和劳动关系的稳定。


所谓劳务派遣,西青劳务派遣流程,即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劳动者派遣到用人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单位即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首先,东莞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正式劳动关系。
其次,劳务派遣单位应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包括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依法为劳动者社会保险并依法按时缴纳费用,及作为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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